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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媒體使用之網路保護

民國112年07月06日 林郁倫律師

最近#我推的孩子最後一集,加奈順著IG貼文直接照到阿夸亞以及茜的位置,並且告知兩人,不要再這樣實時上傳照片、在外面拍的照片都要用預約發文的功能。

這讓我想到去年剛好有演講到自媒體的題目,現在越來越多小朋友都在使用IG、抖音等APP,而且小帳是越開越多,一個帳號還要分四到五個小帳。

也有不少會即時分享甚至預告準備出現的地點,這樣的行為都有一定機會被不明人士特定出現的地點,來個不期而遇或是跟蹤騷擾。

如果不是為了經營而使用網路自媒體帳戶,以下分享幾點建議給大家:

隱私設定並非絕對的保護(摯友、非公開)

無法保證你的隱私設定對象不會截圖後公開轉傳他人

發布貼文不要預告自己的出現地點

發布貼文不要暴露自己的所在位置

發布貼文不要讓他人可以特定自身住家周遭環境

發布生活經驗分享不要與現實完全相同

相關個人使用帳號名稱及照片不要完全相同

審視過去自己的公開貼文內容、權限及隱私

所有公開的資料都是預先評估過的,除非有意經營自媒體,否則不要輕易公開自己的照片、影片

在公開的貼文下面留言,留言屬公開貼文的一部份,亦可能涉及法律責任

#糰編

#跟蹤騷擾#自媒體#抖音#IG#貼文#Twitter#Threads#FB

文 / 林郁倫律師・晴晞法律事務所

本文內容僅供一般參考,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因情形各異,建議諮詢律師後再行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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