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騷擾與
職場霸凌調查
從申訴受理、外部調查到制度健檢,晴晞以審議會委員與官方調查人才庫的實務經驗,協助企業與機關把程序走對。
調查委託建議以電子郵件聯繫,亦可使用官方 LINE;當事人身分資訊、事件細節與卷證資料,請以電子郵件提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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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項核心服務
外部調查委員
受託擔任企業或機關性騷擾申訴調查小組之外部專業人士,全程參與訪談與事實認定,依適用規範製作調查報告,交代程序、證據與認定理由,供後續審議或救濟程序檢視。
制度建置與健檢
檢視申訴管道、調查程序與防治措施是否符合現行法令,協助訂定或修正內部規範;三十人與一百人門檻義務逐項對照,讓制度先於事件到位。
教育訓練
Employer Duties
雇主的法定義務快覽
外部專業人士得自勞動部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遴選;林郁倫律師為該資料庫登錄之調查專業人士。條文內容以現行法規為準(112 年修正、113 年 3 月 8 日施行架構)。
全體雇主
知悉性騷擾情形時,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(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3 條)
30 人以上
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並公開揭示;設申訴處理單位,其中應有具備性別意識之專業人士,且女性成員比例不得低於二分之一(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第 12 條)
100 人以上
處理申訴時應組成申訴調查小組,其成員應有具備性別意識之外部專業人士(同準則第 13 條)
Common Questions
企業端常見問題
審議會委員
桃園市、宜蘭縣性騷擾防治審議會現任委員
勞動部人才資料庫
職場霸凌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、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
衛福部人才資料庫
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
調查實務經驗
初審報告與重行調查報告主筆經驗